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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提升电机能效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01           来源:admin           浏览次数:8650

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武汉市提升电机能效项目支持办法》(武经信[2013]77号)和《武汉市注塑机行业千台电机改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将2015年提升电机能效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一)重点支持范围和标准

    武汉市提升电机能效项目支持高效电机及电机节能控制系统的本地生产销售和节能改造。

1、高压三相异步电机:其效率保证值不低于国家规定指标,按销售(购进)额的5%进行补贴。

2、低压三相异步电机:其效率达到国家标准GB18613《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现行版本中能效等级2级及以上水平,产品通过能效标识备案和“节”字标志节能产品认证。按销售(购进)额的6%进行补贴。

3、稀土永磁电机:其效率达到国家规定节能标准。按照销售(购进)额的7%补贴。

4、电机节能控制系统:其效率达到国家规定节能标准。不含电机按照销售(购进)额的7%补贴。

5、注塑机节能改造。使用注塑机的企业实施注塑机电机系统节能技术改造,按照注塑机节能伺服系统改造投资额的10%补贴。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补贴的企业必须是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管理制度,能及时向经信、财政部门报送信息,信用状况良好,诚信纳税。

3、高效电机及电机节能控制系统的生产企业应具有完备的产品销售及用户信息管理系统,销售的高效电机及电机节能控制系统能追溯到本市的最终用户。

4、高效电机及电机节能控制系统进行节能改造的企业应做到能源管理机构健全,能耗监测统计信息报送准确及时,年度节能目标考核评价合格。

5、高效电机及电机节能控制系统生产企业产值超过2000万元,高效电机及电机节能控制系统改造项目超过50万元。

6、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同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专项资金不再予以支持。

二、申报时间及程序

(一)项目申报受理。5月30日前,企业登录“武汉市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平台”(http://61.183.175.36/wf/),点击“武汉市经信委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栏目进入市经信委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进行项目网上申报;也可登录市经信委门户网站(http://www.whec.gov.cn/),点击“武汉市经信委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进行项目网上申报。各区(开发区)经信、财政部门对辖区企业项目进行受理前置审核,并正式行文向市经信委报送项目及汇总表(附表3),同时提供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内容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至市经信委。

(二)项目初审复核。6月15日前,市经信委对项目是否合规、申报材料是否完备等进行符合性审查。

(三)项目评审核查。7月31日前,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实地核查。8月31日前,市经信委商市财政局依据审核情况,批复年度资金意见。

(四)项目资金拨付。年度资金意见公示通过后,市财政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区按照要求精心组织,抓紧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认真进行项目初审,并对推荐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据实申报,如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肃处理。

四、联系方式
(一)项目申报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联系人:李明    电 话:85316931

(二)网上申报技术支持

市企业信息化推进中心

联系人:池俊杰 电 话: 82968323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武汉市财政局

 

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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